户籍改革应是社会改革的先行者
2008-04-02 13:54:00 作者: 来源: |
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,关于户籍问题如何改革,有关方面正在进行调查研究,将提出逐步解决问题的方案。针对这一说法,全国人大代表、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喆人称:“户籍取消是一种趋势。” 据《人民日报》 □吕红霞纵观近几日有关两会的报道,有些提案的确很具创意,比如将“学前教育”纳入基础教育,比如女性经期应该休假,等等。我得承认,这些说法都有其道理,然而,在户籍问题解决之前,教育改革、医疗改革、社会保障改革等都难取得预期的效果。或者说,这些改革依然会是一部分人的改革,改革的成果只能惠及一部分人。 以“将‘学前教育’纳入义务教育”为例,即使这一建议成为政策,仍有相当多的人享受不到这一政策带来的实惠,原因很简单:户籍限制。自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以来,上学难不再是农村家庭的呼声,而成为众多“候鸟”发自肺腑的呐喊。“候鸟”们把青春和热情都贡献给了此地,此地也有他们的住房、事业和人际关系,可是,在彼地的户籍逼迫他们不得不将孩子送回彼地上学。彼地他们连住的地方都没有,又拿什么供孩子上学呢?而若在此地上学,莫说高额的择校费让他们望而却步,就是没有学籍一项也能让他们愁白了头。 在这样的情况下,即使将义务教育阶段延长至13年又如何呢?那还不是一部分人的“特权”?那些随父母“漂”在异乡的孩子的上学难题还不是一样得不到解决? 再说住房问题。用于保障低收入者“居者有其屋”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都是专“保”本地居民的,那些在这座城市打拼了十几年仍租房居住的外来人口是无权问津的。当然,他们也能在户籍所在地享受这种保障待遇,然而,他们并不在那里生活,房子又不能装进卡车运到现在生活的城市,买它又有何用呢? 其实,这不过是户籍带来的“不方便”中的几个方面而已,若想历数户籍的种种不是,恐怕三页纸也难说完。不妨说,在经济社会都取得巨大进步的今天,户籍在我国已成为一种特权。只不过这种特权不是隶属于哪个阶层,不是固定服务于哪一部分人,而是在此地享有特权的人在彼地变成了“权利弱势”,而在此地属于“权利弱势群体”的人到了彼地就有可能享有特权。特权不除,即使惠民政策再多再完善,也只能惠及一部分人,不能实现真正的平等。 改革发展到今天,取得了一系列成就,经济社会都已步入新的发展阶段。因此,落后于时代发展的户籍制度已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。所以,户籍改革已不仅是一种趋势,而是势在必行。在笔者看来,户籍改革应做社会改革的先行者、排头兵,户籍特权取消了,一系列社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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