彭宇案不能止于“保密”陷于“糊涂”
2008-03-25 16:04:00 作者: 来源: |
□王玄平不可否认地讲,“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”的判案原则给“彭宇案”的真相留下了相当大的遗憾,在社会上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,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度大大降低。 “无人敢扶”的现象在人们的道德价值体系中不能不说是个警示。法院向社会及时全面地公布彭宇案最终结果,不仅是对社会公共道德的挽救,也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挽救,从这个意义上讲,彭宇案不能止于“保密”,陷于“糊涂”。 站在彭宇的角度看,在法院二审中,除了在经济上减少了他的负担外,他的行为并没有一个最终的定论,作为公共事件的案子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没有什么变化。如果时间能够倒流,如果彭宇知道做了好事反背诬告,还要承担10%的责任,笔者相信,不光彭宇不会“扶一把”,换成谁也会视而不见的。 在笔者看来,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,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。由于彭宇案已经成为一桩社会公案,因此应将最终结果向社会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,既能体现法律公平,反映程序正义,又能给民众的道德选择带来正向效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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