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丽娟事业开始在16岁
2008-01-28 14:22:00 作者: 来源: |
16岁时陈丽娟借来3000元开始创业,20多年后她的公司收购了法国知名化妆品牌。 陈丽娟说,她最初的创业灵感纯粹源于女孩子爱美的天性,当时她比其他女孩子都爱“扮靓”,住在香港的亲戚帮陈丽娟带回的一些高档化妆品,常常让她爱不释手。当时她朦胧地意识到,高档化妆品这一市场空白,潜藏着巨大商机。 1983年,陈丽娟从母亲那里借来3000元,成立了一家百货商店。陈丽娟眼光犀利地瞄准了当时深圳最高档的消费场所———友谊商场。陈丽娟在那里开设了深圳市的第一个进口化妆品专柜。 陈丽娟回忆起创业最初的岁月,认为当时供小于求、竞争小的环境使自己的事业得到快速起步。很快,陈丽娟的百货商店变成了化妆品贸易公司,专门经销来自瑞士、意大利、美国、日本等国的化妆品。当年,陈丽娟的公司便赚到了一百万,成功掘到第一桶金。 上世纪90年代,护肤美容对于普通人而言已不再是禁区,其产品经销渠道也日渐丰富起来,陈丽娟也将公司的化妆品贸易逐步从经销制转变为代理制,并在全国建立起了100多个销售网点。 “在代理经营中,网络是最有价值的。”陈丽娟的销售网络全部是自筹资金、自设专柜、自聘人员,虽然这一网络在代理品牌的封锁下一时举步维艰,但仍然是让陈丽娟最有底气的资本,在困难时候,她不计成本地保住了自己的网络。 在独家品牌代理的道路上,陈丽娟越走越有信心。1997年,经与法国一知名品牌经营者协商,陈丽娟收购了他们95%的股份,迈出了化妆品代理商跨国并购代理品牌的第一步。 2001年,随着化妆品牌知名度逐渐在全国打响,针对消费群体仍然集中在高端市场的现象,陈丽娟萌生了从法国引进技术,在深圳建立生产线,减少进口化妆品的关税等经营成本,攻打中档市场的念头。 从2002年开始,陈丽娟把主要精力放在特许经营店方面,通过品牌输出,吸纳社会资金。陈丽娟认为,美容服务行业尤其适合希望兼顾家庭和事业的女性创业者。但在培养特许经营合作者方面,陈丽娟认为绝对不能降低资金要求和经营理念的门槛,所以她拒绝了很多不够成熟的投资者。而她的公司却并未因此减小规模,反而越做越大。 坐在记者面前的陈丽娟显露出一种沉静的美丽,而在美丽的外表下,则是一份坚强。这份坚强,在她柔静美丽的外表之下,但是随处都可以体会到,只要你接近她,就会感觉到她骨子里的坚韧。 (据《女性经理人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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